央行:代理销售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清算结算等服务 -威尼斯5994

2018-06-27 10:09:00 来源:国际金融报

  黄金资产管理业务将迎来统一监管标准。

  6月26日,央行发布《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代理销售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次征求意见稿所称的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将受托的投资者财产投资于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的金融服务。黄金产品是指除实物黄金外,以黄金账户记录黄金持有人持有黄金重量、价值和权益变化的产品,以及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而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

  《征求意见稿》明确,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或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互联网等机构(以下统称“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其发行的黄金资产管理产品,要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且按照有关金融监管规定发起设立的黄金资产管理产品,除了要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外,产品发起设立机构还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征求意见稿》强调,代理销售机构销售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宣传口径,应当与产品发起设立机构的官方网站或移动终端的宣传口径保持一致。代理销售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除此之外,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起设立机构和代理销售机构应当按照金融监管规定和投资者保护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做好投资者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央行称,发布本次《征求意见稿》是为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黄金资产管理业务,防范黄金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有业内人士表示,黄金是贵金属的一种,除此之外,白银也占据了贵金属交易的很大份额。在整顿了黄金之后,白银等贵金属势必也将纳入到整顿的范围内,以防监管套利。(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王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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